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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
2022-05-20  

有关党总支: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函〔202023号)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渝教工委办函20227要求,现就开展市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培育创建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确定的全市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

二、验收内容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渝教工委函〔202023文件所建设任务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标杆院系”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进行自查总结。

(二)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三)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围绕四个一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至少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打造1个高质高效运作的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

(四)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负面清单》(附件1),自查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验收步骤

(一)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填写《工作验收申请书》(附件2可结合验收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开展创建工作师生满意度测评(附件3测评结果填入《工作验收申请书》凝练创建工作特色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4。工作验收材料于2022526日(星期四)12:00将纸质版(2套)报送至组织部(办公楼413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二)开展审核学校组织专家通过材料查阅、实地考察等方式,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对培育创建单位验收申请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建双创工作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压实工作责任。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切实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巩固建设成果。通过验收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引领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高质高效地实现建设目标,接受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达标,则列入不予通过单位名单。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将予以撤项,追回经费,并取消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单位所在党组织两年内申报有关党建创建项目的资格。

(三)深化宣传推广。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张璐023-65022007

(二)组织部邮箱:zzb@cqust.edu.cn


附件:1.负面清单

2.工作验收申请书

3.创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说明

4.典型案例要求


党委组织部

2022520


 

            地址:重庆大学城重庆科技大学 邮编:401331 部长邮箱:zzb@c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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