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机关党总支在办公楼217会议室召开“以案四说”专题警示教育会,会议通报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相关纪法规定》《“酒驾醉驾”问题警示案例及相关纪法规定》,围绕“说德、说纪、说法、说责”开展剖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会议由机关党总支书记陈超同志主持。
邓艇同志进行了“以案说德”:一是要严守财经纪律,把好权力关口;二是要建立健全内部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三是要强化自我约束,持之以恒提升道德修养。
陈超同志进行了“以案说纪”:一是要加强警示教育,让纪律规矩融入日常;二是要强化管理,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要严格查处,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戒。
刘亚波同志进行了“以案说法”:一是要克服侥幸心理,切莫因一念之差自毁前程;二是要破除错误观念,摒弃“小节无害”“法不责众”等思想偏差;三是要树立敬畏之心,在法治框架内履职用权。
陈勇同志进行了“以案说责”:一是要强化责任,把稳工作的方向盘;二是要明确责任,处理好显绩与潜绩、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三是要履职尽责,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制度闭环,将“说”与“改”贯通起来,真正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廉洁自律、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为机关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