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切实加强党员入党前的教育培训,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决定举办党校第二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25日—11月8日
集中授课时间为10月28日(星期六)、10月29日(星期日)、11月4日(星期六)三天。
二、培训地点
学术报告厅、教学主楼
三、培训对象
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须为经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总支审核通过,并报党委备案确定的积极分子,各党总支不设培训名额限制)
四、培训方式
采取预培训、集中授课和分组讨论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考核
采取结业考试(80%)和平时考核(2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培训要求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培训工作对于严格党员发展、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意义。培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选拔。各党总支要严格审查参训学员资格。推荐的学员必须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并已经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教师可不经团组织推优),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总支审核,并报党委备案确定为积极分子。
(二)充分动员。集中授课前,各党总支要组织参训学员召开一次预培训会进行学习动员,通过预培训,端正参训学员学习态度,强化培训纪律意识。
(三)规范管理。培训实行小班制管理,各党总支可根据参训学员人数组建一个或多个小班,选派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小班负责人,负责小班考勤和各项管理工作。结业考试前,各党总支要组织参训学员以“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成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体讨论,参训学员准备发言提纲参加讨论,各党总支认真做好记录。
(四)严格考核。本期参训学员结业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党校负责实施。各党总支要强化出勤考核,严格规范请假手续。参训学员预培训、集中授课和小组讨论因事因病缺勤达到两次或缺勤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及时报送。请各党总支于10月23日前将培训学员名单(附件)电子版发送至cqustzzb@163.com邮箱,纸质版总支盖章交至组织部组织科(办公楼413),并于10月27日到组织部领取培训学习资料和座次表。11月6日前将出勤情况(附件)电子版发cqustzzb@163.com邮箱。
联系人:蒋小曼 联系电话:65022007
党校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